越南、馬來西亞與新加坡三邊電力出口項目(VMS項目)10月26日在新加坡獲得附條件批准,為這一跨境清潔電力合作方案進入下一階段技術研究和商業安排提供了基礎。越南財政部副部長高英俊率團出席當天在新加坡舉行的新加坡國際能源周(SIEW 2026)相關活動。
據越南政府電子報報道,附條件批准(Conditional Approval)頒授儀式於10月26日上午在新加坡濱海灣金沙會議中心舉行。出席儀式的有越南財政部副部長高英俊、新加坡能源與工業部長陳詩龍,以及馬來西亞副總理兼能源轉型與水轉型部長法迪拉·尤索夫。報道稱,這是三方合作方案獲得的首批重要審批節點之一。
高英俊在活動期間與新加坡外交部兼能源、貿易和工業部政務部長顏曉芳會面,討論兩國能源合作,重點涉及推動VMS項目。高英俊對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向VMS項目頒發附條件批准表示肯定,並表示越南政府關注和支持該項目。他稱,越南已向越南國家石油天然氣集團旗下的PTSC公司頒發兩份勘測許可證,用於海上風電電源的研究與開發。
按照目前研究的方案,VMS項目擬在越南南部海域建設約2吉瓦的海上風電電源,通過近800公里的海底高壓電纜輸送至馬來西亞。在馬來西亞,一部分電力供應當地需求,其餘與太陽能電源結合,向新加坡出口約1.3吉瓦可再生能源電力。項目預計自2035年起供電,期限約30年。
該項目以PTSC與Sembcorp自2023年以來的合作為基礎。報道稱,PTSC此前已在頭頓附近海域完成連續12個月的風力和海洋水文數據勘測,並準備測風設備和專用船舶,繼續在林同附近海域的潛在地點開展勘測。越南財政部作為越南國家石油天然氣集團的國有資本所有者代表,表示支持該電力出口項目的實施。
高英俊表示,希望新加坡方面繼續關注、支持並與各參與方密切協調,推動項目按進度實施。報道稱,VMS項目被期待成為東盟能源合作的標誌性項目,為落實東盟電網倡議、加強電力基礎設施互聯和保障區域能源安全提供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