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石油研究院高級專家阮友良在10月27日的一場研討會上表示,越南石油天然氣集團已對34個海上油氣田的二氧化碳封存潛力作出初步評估,並確定越南具備封存潛力的三處主要沉積盆地為九龍盆地、南崑山盆地和紅河盆地。該研討會主題為“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推動越南淨零排放的解決方案”,由《農業與環境報》與氣候變化局、越南石油研究院聯合舉辦。
越南石油研究院副院長、石油大學副校長阮清松在同一場合指出,越南發展CCUS具備若干優勢,包括封存潛力、基礎設施、油氣行業經驗以及現有數據基礎。他引述評估稱,越南各沉積盆地的二氧化碳封存能力可達數十億噸,這將成為今後研究、評估和部署CCUS活動的重要依據。
圍繞成本問題,QIS Global董事長兼總經理黎文毅測算,一座裝機約600兆瓦的火電廠若建設碳捕集項目,投資可能高達3000萬美元。他建議考慮按模塊推進,先以每年捕集約1萬至2萬噸二氧化碳的規模評估效果,再決定是否擴大。
與會者同時提到技術與制度層面的制約。黎文毅方面指出,捕集只是整條技術鏈的一環,捕集後的氣體還需運輸至使用或封存地點,需要同步投資管道、壓縮設備、注入井和監測系統,經濟性取決於捕集技術、運輸距離、項目規模和封存成本。國會科技與環境委員會副主任謝廷詩認為,越南具備政治基礎和初步法律依據,但還需繼續完善制度、建立合適的財政機制、充分評估地質潛力並加強國際合作。
越南農業與環境部副部長黎仲安要求研究完善法律框架、評估技術潛力並動員資源發展CCUS,同時按同步方向審查相關規定,明確各部門在各環節的責任。阮友良則建議儘早發佈關於封存權、長期責任以及碳測量、報告與核查的指導文件,並在2027至2030年對每個油田、每個盆地的封存容量開展詳細評估試點,朝建設二氧化碳封存中心的方向推進,以配合越南自2028年正式運行碳信用交易市場的路線圖。
越南此前已有相關實踐。阮友良提到,2011年越南在白虎油田成功注入二氧化碳;近期國會通過2026年《石油法》,補充了二氧化碳捕集、運輸和封存技術(CCUS)的相關規定,為這一活動提供法律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