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公安廳經濟警察處(PC03)10月28日通報,已對居住於安江省隆川坊的吳錦絨(Ngô Cẩm Nhung,又名勝、慶,1969年出生)送達起訴決定和禁止離開居住地令,其被調查的行為是“非法印製、發行、買賣發票及國家預算收繳憑證”。警方未說明其是否已被拘留。

調查結果顯示,2022年至2024年間,吳錦絨向省內外多家公司、企業和個人非法買賣122張增值稅發票,發票總金額超過86億越南盾,非法獲利逾1億越南盾。安江省公安廳經濟警察處表示正繼續擴大調查,依法處理案件。

非法印製、發行、買賣發票及國家預算收繳憑證的情況在西南部各省仍較複雜。10月26日下午的新聞例會上,同塔省公安廳副廳長阮明新上校稱,該省10月破獲兩個相關鏈條,起訴12名被告,查明境內外33個法人,非法發票總值超過21萬億越南盾;涉案人員自2021年起向企業出售增值稅發票以虛增成本、減少納稅義務。

胡志明市公安已就一條使用326個“空殼”法人、開具超過17.8萬張發票、總營業額近20萬億越南盾的鏈條起訴37名被告。阮進財(Nguyễn Tiến Trãi)被認定為頭目,操控17家“空殼”公司非法出售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