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科學技術部發布第63/2026號通告,規定自2027年1月1日起禁止進口多類已使用過的數字技術和電子產品。禁令按商品編碼(HS編碼)劃定範圍,涵蓋信息技術、電信和電子領域的多個設備組別。
根據通告,被列入禁止進口範圍的產品包括計算機、自動數據處理設備及其功能部件(HS編碼8470和8471組),以及智能手機、移動電話和通過有線或無線網絡傳輸聲音、圖像、數據的設備(HS編碼8517組)。麥克風、揚聲器、耳機、擴音設備、數碼相機、攝像機、電視攝像機、無線電收發設備、雷達、無線電導航和遙控設備、各類顯示屏和投影設備等,凡屬於通告附錄所列HS編碼的,同樣在禁止之列。
禁令範圍不限於保持原狀的舊設備。科學技術部規定,屬於上述目錄產品的已使用部件、配件、組件和電子元器件也在禁止進口之列。經翻新、修理或更換零件以恢復功能、質量和外觀至接近新品的商品,只要HS編碼屬於規定目錄,仍被禁止進口。這意味著修理或更換零件不會改變商品的法律狀態,使其可以按新產品進口。
半導體行業適用單獨規定。用於直接服務半導體芯片生產、封裝、測試投資項目,或用於數字技術產品和服務培訓、研發活動的舊技術生產線、機械設備和工具,在符合法律規定條件且不屬於禁止進口商品目錄的情況下,可以獲准進口。因此,並非所有舊電子設備從2027年起一律禁止進口,但企業、研究和培訓機構不能僅以使用目的為由自動獲得舊設備進口許可,仍須滿足相關全部條件。
通告還規定了按HS編碼確定禁止範圍的規則:目錄標註4位編碼的,禁令適用於該組下全部8位編碼;標註6位編碼的,適用於對應的8位編碼;標註8位編碼的,僅該編碼商品受限。通告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對於在生效前已獲主管部門批准進口的商品,仍按批准文件載明的內容和期限繼續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