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設部已核驗關於建材產品、商品國家技術規範的合併文本,編號為138/2026/VBHN-TT-BXD。該文本由建設部副部長阮文生簽署核驗,日期為2026年10月8日,彙集了建材質量管理的現行規定。
合併文本整合了兩份文件:2023年6月30日第04/2023/TT-BXD號通知發佈的QCVN 16:2023/BXD國家技術規範,以及2026年6月26日第41/2026/TT-BXD號通知關於建材產品、商品質量管理的規定。建設部稱,合併旨在方便查閱和適用建材質量管理法規,統一執行口徑。
QCVN 16:2023/BXD適用於在越南國內生產、進口、經營和流通的第2組建材產品與商品,規定技術特性限值及強制性管理要求,並取代此前的QCVN 16:2019/BXD。該規範由建設材料研究院編制、科技部審定、建設部發布,依據產品質量法、標準與技術法規法、建設法及其實施文件制定。
按規範定義,第2組建材指在合理運輸、存放、保管和使用條件下仍潛藏不安全可能,影響人體健康、動物、植物、財產和環境的商品。適用對象包括生產、進口、經營和使用建材的組織和個人,開展檢測、合格認證的機構,以及負責建材質量檢查的國家管理機關;在地方,建設廳按規定承擔檢查任務。
規範要求第2組建材在上市流通前完成合格認證。國內產品須取得合格認證證書,並向地方檢查機關通報合格聲明檔案受理情況;進口商品須按規定取得合格認證證書。合格標誌須直接體現在產品、包裝、標籤或隨附質量證書、技術資料上,確保可識別並追溯產品符合相應技術規範。
規範禁止在建材製造中使用角閃石類石棉,禁止品種包括青石棉、鐵石棉、直閃石、陽起石和透閃石,要求相關主體管控原料來源並遵守技術要求和生產使用安全規定。過渡條款規定,按QCVN 16:2019/BXD取得且仍在有效期內的合格認證證書和合格標誌可繼續使用至期滿;已按舊規範指定的認證、檢測機構可在指定決定有效期內繼續對QCVN 16:2023/BXD目錄內產品開展認證和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