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法院11月2日開庭,對天民德集團股份公司董事長周氏成及另外22名被告進行一審。23名被告中21人到庭,2人申請缺席審理並獲審判委員會接受。被告中多人是天民德集團領導、幹部和員工,其餘多為企業負責人。檢方宣讀起訴書後,審判委員會開始訊問。
周氏成作為首位被訊問的被告,起初不承認檢方關於“貪汙財產”和“非法買賣發票、憑證”的指控。審判長詢問其是否知曉國家關於汽油價格平抑基金提取和管理的規定,周氏成稱知曉。審判長追問,其指示員工銷售汽油不開具發票,依據什麼提取和使用平抑基金,周氏成承認曾指示下屬銷售不開票,並承認公司未提取、管理平抑基金。審判長指出此舉違法後,周氏成承認了自身違法行為。
審判長進一步說明,平抑基金屬於國家財產,企業銷售時必須提取,不提取即屬侵佔國家財產。周氏成最終低頭承認檢方指控的貪汙罪名,並確認從平抑基金侵佔超過79億越南盾。她還確認非法開具153張空白髮票,並從中獲利超過20億越南盾。周氏成表示已與另一法人實體共同克服超過991億越南盾的後果,並稱感到懊悔,但表示侵佔款項未用於個人,而是用於公司核算活動。審判長指出,周氏成持有公司超過77%的註冊資本,其餘由其親屬持有,因此無論如何都帶有個人及他人受益的性質。
天民德集團副總經理黎清安也承認起訴書指控的違法行為。他稱,不開票銷售是董事長周氏成在工作會議上提出的主張,目的是加快公司資金週轉。他承認不開票銷售意味著不申報納稅、不提取平抑基金、不繳稅,因此售價低於開票銷售。黎清安還承認簽署了35份致工貿部和財政部的報告,報告內容不符合實際,目的是掩蓋未提取平抑基金的行為、欺騙管理機構。他確認不開票銷售額超過190億越南盾,開票銷售額超過62億越南盾,並稱起訴書指控正確,自己並不冤枉。
另一名副總經理梅英宣負責海防市黃輝油庫,他承認指示員工按照不開票銷售和開具空白髮票的指示行事。梅英宣稱自己未從中獲利,但審判長指出調查結果顯示,開具發票後他分得超過20億越南盾。梅英宣承認了起訴書全部內容,並意識到從不開票銷售到出售空白髮票的行為影響了國家利益。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起訴書,2020年至2022年間,周氏成指示阮氏碧蓮、黎清安和阮氏清海實施貪汙,侵佔天民德集團汽油價格平抑基金近80億越南盾;她還指示阮氏碧蓮、黎清安和黎氏玉蘭開具153張汽油銷售增值稅空白髮票,非法獲利超過20億越南盾。在宜切油庫,被告 Chu Đức Mạnh、Lê Khắc Duẩn 和 Dương Thị Thanh Hương 銷售汽油不開票,後開具105張空白增值稅發票以平衡庫存數據,幫助周氏成非法獲利62億越南盾。在黃輝油庫,被告梅英宣、Chu Việt Hùng、Nguyễn Trường Sơn 和 Phạm Thị Quỳnh Trang 銷售汽油不開票,後開具48張空白增值稅發票以平衡庫存,幫助周氏成非法獲利143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