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富川縣(Phú Xuyên)警方在10月8日至14日連續查處5起毒品違法案件,抓獲7名涉案人員。河內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調查機關隨後對5起刑事案件立案,並對這7人作出起訴決定。
據河內市公安局通報,區域12人民檢察院已批准對上述嫌疑人的起訴決定及逮捕令,調查機關已依法執行相關決定和命令。7名嫌疑人分別為阮國輝(Nguyễn Quốc Huy,1994年生)、阮高強(Nguyễn Cao Cường,1977年生)、黃氏絨(Hoàng Thị Nhung,又名Bé Chấu,1957年生)、黃德絨(Hoàng Đức Nhung,1971年生)、潘公雄(Phan Công Hùng,1986年生)、謝光玉(Tạ Quang Ngọc,2001年生)和林鴻明(Lâm Hồng Minh,2004年生),均居住在富川縣。
案件按時間順序披露:10月8日,阮國輝因涉嫌非法儲存毒品被捕,警方繳獲0.171克甲基苯丙胺;10月9日,阮高強因涉嫌非法儲存毒品、黃氏絨因涉嫌非法買賣毒品被捕,繳獲4.804克海洛因;10月12日,黃德絨因涉嫌非法使用毒品被捕;10月13日,潘公雄因涉嫌非法儲存毒品被捕,繳獲0.233克海洛因;10月14日,謝光玉和林鴻明因涉嫌在謝光玉家中組織非法使用毒品被捕,繳獲0.113克甲基苯丙胺。
7名嫌疑人分別被以“非法儲存毒品”“非法買賣毒品”“組織非法使用毒品”和“非法使用毒品”等罪名起訴,相關條款見於越南刑法第249條、第251條、第255條和第256a條。上述指控尚待法院審理,未經判決不得視為有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