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第321/2026/NĐ-CP號法令規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在家中直接照料革命有功人員的照料者可領取月度補貼,金額依被照料者情況分為兩檔。該法令同時明確,相關月度補貼標準追溯適用至2026年7月1日。

據該法令,照料者每月可領取301.2萬越盾,適用對象為在家中生活的革命有功人員,包括勞動能力下降81%以上的傷殘軍人、病殘軍人以及越南英雄母親等。若被照料的傷殘軍人或病殘軍人損傷率在81%以上,且傷口或疾病特別嚴重,照料者補貼提高至每月386.9萬越盾。

法令未要求照料者必須與被照料者有血緣或親屬關係。只要個人在家中直接照料符合條件的有功人員,即使不是家屬,也可享受該制度。這筆補貼屬於革命有功人員優撫政策,向照料者單獨發放,與被照料者本人領取的月度補貼相互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