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設部在提交公安部的航空安全執法總結文件中提出,需加強機場區域非法無人機活動的防範與處置,並建議投資探測、壓制無人機及其他飛行器的設備。該部同時指出,近期機場周邊非法操控無人機情況複雜,違規形式和設備日趨多樣。

建設部稱,非法無人機不遵守禁飛區、限飛區規定,可能進入飛機起降區域,威脅起降安全並造成運行中斷。除無人機外,機場周邊居民放飛風箏、帶燈風箏等做法也增加了發現、定位和處置難度,相關中斷時間有時可長達4小時。

據建設部列舉,吉碑、內排、峴港和新山一等國際機場曾有多架次航班受影響,形式包括空中等待、復飛、改降備降機場或推遲起飛在地面等待,既影響運行、引發旅客擔憂,也給航空公司造成損失。

在機制層面,建設部指導越南民航局於2026年4月24日發佈第824號決定,統一信息接收、核實和處置流程,並明確暫停運行、臨時關閉機場及恢復正常運行的條件。2026年8月29日,公安部、建設部、財政部下屬單位及機場企業又聯合發佈機場區域無人機發現、處置和壓制配合規章。

建設部評價上述措施取得積極效果,近期機場區域未再記錄非法無人機活動復發,但指出多力量參與導致部分案件處置時間較長,放飛風箏、帶燈風箏和天燈現象仍存在,探測和處置設備尚不能滿足實際需求。該部建議繼續落實現行規定,研究修訂配合流程,按各機場地理和力量條件制定具體規程,並加強機場周邊學校和居民區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