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萊省農業與環境廳11月4日通報,已就依比亞鄉和依莫鄉發生的毀林、非法採伐案件處理結果向省人民委員會作出報告。其中,依莫鄉案件已由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以“違反森林採伐、保護及林產品管理規定”為由刑事立案。
據現場檢查,職能部門在依莫鄉第1003林區發現538棵樹被鋸倒、只剩樹樁,涉及嘉萊防護林管理委員會第8護林站和第七水利項目管理委員會的林分,以及依莫鄉人民委員會管理的第998林區。被伐樹種包括油楠、烏欖、黃牛木等。
依比亞鄉的毀林案中,現場檢查確定第948、949林區共有8.8公頃生產林被非法破壞。認定案件有犯罪跡象後,諸博隆區域檢林站於3月23日以“毀壞森林”罪對相關案件刑事立案。
在責任處理方面,嘉萊防護林管理委員會已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對第1003林區非法採伐未被及時發現和阻止進行檢討。委員會領導作自我批評並汲取教訓,第8護林站站長被要求檢討,負責依莫鄉轄區的副站長受譴責,直接負責第1003林區的公職人員受警告。
諸博隆區域檢林站也召開全體公務員會議,釐清集體和個人責任。該站領導班子向省檢林支局領導班子作嚴肅檢討,會議以100%意見一致,對在依莫鄉工作的5名檢林公務員進行批評檢討,並要求其整改、提高所負責轄區的工作成效。
農業與環境廳表示,由於案件正由調查機關受理,該廳將繼續配合核實,查明違規性質、程度及每名相關人員的具體責任;待調查有結果後,將依法處理或提請有權限機關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