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莱省农业与环境厅11月4日通报,已就依比亚乡和依莫乡发生的毁林、非法采伐案件处理结果向省人民委员会作出报告。其中,依莫乡案件已由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以“违反森林采伐、保护及林产品管理规定”为由刑事立案。

据现场检查,职能部门在依莫乡第1003林区发现538棵树被锯倒、只剩树桩,涉及嘉莱防护林管理委员会第8护林站和第七水利项目管理委员会的林分,以及依莫乡人民委员会管理的第998林区。被伐树种包括油楠、乌榄、黄牛木等。

依比亚乡的毁林案中,现场检查确定第948、949林区共有8.8公顷生产林被非法破坏。认定案件有犯罪迹象后,诸博隆区域检林站于3月23日以“毁坏森林”罪对相关案件刑事立案。

在责任处理方面,嘉莱防护林管理委员会已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第1003林区非法采伐未被及时发现和阻止进行检讨。委员会领导作自我批评并汲取教训,第8护林站站长被要求检讨,负责依莫乡辖区的副站长受谴责,直接负责第1003林区的公职人员受警告。

诸博隆区域检林站也召开全体公务员会议,厘清集体和个人责任。该站领导班子向省检林支局领导班子作严肃检讨,会议以100%意见一致,对在依莫乡工作的5名检林公务员进行批评检讨,并要求其整改、提高所负责辖区的工作成效。

农业与环境厅表示,由于案件正由调查机关受理,该厅将继续配合核实,查明违规性质、程度及每名相关人员的具体责任;待调查有结果后,将依法处理或提请有权限机关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