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已對一名男子作出起訴決定,並執行逮捕令將其臨時羈押,以調查其持刀致兩人受傷的行為。警方通報稱,該男子被控“故意傷害”罪,適用《刑法》第134條。
被起訴者為範文西,1975年出生,居住在西寧省盛化鄉盛安邑。案卷顯示,事發前他在盛安邑一處土坡區域飲酒,隨後兩名男子前來見面,雙方發生爭吵,其中兩人動手毆打範文西。範文西隨即使用隨身褲袋中的一把泰式刀具刺傷兩人。
兩名傷者後被送往醫療機構急救。警方經核實、收集材料證據並錄取相關人員口供,認定範文西實施了持刀傷人行為。範文西在公安機關承認了自身行為,並稱起因是雙方此前的矛盾。
傷情鑑定結果顯示,一名傷者傷情比例為27%,另一名傷者為1%。警方表示,已根據收集到的材料與證據作出起訴和羈押決定,案件仍在依法調查處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