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法院對Mr Pips詐騙案的庭審進入辯論階段。11月4日,河內市人民檢察院代表在法庭上提出量刑建議,認定兩名主犯Phó Đức Nam(Mr Pips)和Lê Khắc Ngọ(Mr Hunter)均犯有詐騙侵佔財產罪和洗錢罪,建議對兩人各判處終身監禁。其中,Phó Đức Nam因洗錢罪另被建議判處11至12年監禁,Lê Khắc Ngọ因洗錢罪被建議判處10至11年監禁。
檢方表示,由於訴訟時效限制,調查機關在本階段未能查清該詐騙網絡涉及的全部行為、個人和組織。除正在受審的188名被告外,還有超過1400名曾參與Phó Đức Nam組織、運營的體系的人員尚未被全面審查,其行為、角色和責任將在案件第二階段繼續調查。此外,BigPay、ApotaPay、CPay等中間支付網關的運作情況,以及部分被告親屬名下大額資產的來源,也被列入後續調查內容。
根據指控,該詐騙網絡利用多家公司、銀行賬戶和支付渠道,接收在虛假證券和外匯交易平臺投資的參與者資金,資金經過多個賬戶和中間機構流轉後進入由團伙頭目控制的系統。檢方認定,有232名受害人通過Ngân Lượng系統向Mr Pips相關交易平臺轉賬近320億越南盾。Ngân Lượng股份公司董事會主席Nguyễn Hòa Bình(Shark Bình)被建議以洗錢罪判處9至10年監禁。
檢方在論罪中還提到,本案有多名被告來自同一家庭,包括Phó Đức Nam及其父母Phó Đức Thắng、Lê Thị Liễu,以及夫妻Trần Văn Công與Trần Thị Quỳnh Trang、兄弟Nguyễn Thanh Tâm與Nguyễn Thanh Phong。檢方建議審判委員會在量刑時考慮對上述被告酌情減輕部分刑罰。對於其餘被告,檢方建議根據角色、性質、參與程度和減輕情節區分刑罰。
針對案件暴露的問題,檢方建議財政部加強宣傳,警示民眾勿在未獲許可的平臺進行國際證券和外匯投資;建議越南國家銀行要求商業銀行加強對有限責任公司開戶和賬戶使用的審查,並檢查支付中介服務機構的反洗錢合規情況。檢方還特別強調提升在線開戶客戶身份驗證的有效性,及時發現接收多來源資金、交易頻率大或快速多賬戶轉賬等異常跡象。
檢方進一步建議各部門和地方加強網絡空間管理,落實電子交易、個人數據保護、電子身份識別與認證規定,推動在線支付中的生物識別驗證和使用VNeID電子身份賬戶進行電子交易。檢方還建議研究建立快速、緊急協調機制,以追蹤資金流向、臨時鎖定和凍結涉嫌詐騙的賬戶,並提高受理和處理民眾舉報、犯罪信息及起訴建議的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