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治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11月4日通報,已就“走私”和“非法運輸貨物過境”兩項罪名對一起發生在該省勞保鄉卡增村一帶的案件立案起訴,並對四名涉案人員作出起訴決定。

調查機關以走私罪起訴65歲的黎明慶(Lê Minh Khánh,住協平坊)和57歲的阮文雄(Nguyễn Văn Hùng,住胡志明市平美鄉),依據是《刑法》第188條第1款;以非法運輸貨物過境罪起訴28歲的張氏惠(Trương Thị Huế,住南越門鄉)和28歲的阮氏霞(Nguyễn Thị Hà,住廣治省勞保鄉),依據是《刑法》第189條第1款。

據初步調查結果,2026年7月8日6時,廣治省公安廳反腐敗、經濟、走私和環境犯罪調查處對一輛由35歲的胡文才(Hồ Văn Tài,住勞保鄉卡增村)駕駛、車牌號29H-112.17的汽車進行檢查,在車上發現89個泡沫箱,內裝經初步加工的海參(已剖開、去除內臟、粗鹽醃製),每箱約50公斤,總重4.45噸。全部貨物沒有發票和證明合法來源的憑證。

擴大調查後,公安機關認定黎明慶和阮文雄組織將屬於Cladolabes sp.屬的海參從老撾經卡增村一帶的小道運入越南,未向職能部門申報,也未獲主管部門許可。其中阮文雄直接赴泰國驗貨、議價並僱人經老撾將貨物運回越南,同時僱張氏惠和阮氏霞經小道運送貨物過境以獲取報酬;貨物進入越南後由黎明慶接收,進行加工和銷售牟利。

廣治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表示,正繼續擴大案件調查,查明相關個人的角色和責任,並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