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青年在線》通過系列報道反映的補充土地款問題,多家企業一致對政策提出意見。
土地使用費是房地產企業的“痛點”
Novaland集團運營委員會副主席高明孝表示,每年5.4%的補充土地款對於未繳納的土地使用費來說,是房地產企業的“痛點”。
高明孝舉例說,Novaland有13個項目自2015-2016年起被分配土地,但至今仍未收到稅務部門的土地使用費繳納通知。
例如,Richstar項目(胡志明市富盛區),高明孝表示,該項目自2016年起已被胡志明市估價委員會估價為6890億越南盾,但在提交給市人民委員會時卻因土地來源審查而受阻。
“至今已近10年,如果追溯徵收5.4%的稅款,Novaland將需要額外支付超過370億越南盾。僅這個項目的金額就非常巨大”,高明孝說。
高明孝表示,這不僅會導致成本突然增加,還會帶來許多連鎖反應。未能繳納土地使用費意味著項目尚未獲得紅皮書,影響客戶權益,降低企業信譽,使買家失去信心。項目沒有紅皮書也無法籌集資金,資金流受阻。
“對於像Novaland這樣的大型投資者,有時還可以在項目之間週轉。但對於較小的投資者,如果只有1-2個項目,只要一個項目受阻,肯定會破產”,高明孝說。
與此同時,Hung Thinh Land副總經理阮文勝表示,Hung Thinh Land有近20個項目因土地估價延遲,主要原因是法律和政策機制的客觀障礙,而非企業過錯。
阮文勝認為,5.4%的補充收費是重大負擔,增加產品成本,與國家關於廉價住房的政策背道而馳。
企業提議取消補充土地款
阮文勝認為,如果被徵收補充款項,企業將承受額外的財務負擔,並將這部分成本轉嫁到產品價格上,直接推高房價。“我們提議完全取消5.4%或3.6%的補充收費,因為這不合理。這是為了達成社會共識,共同為國家經濟發展做出貢獻”,阮文勝說。
與此同時,高明孝提議完全取消追溯稅,或僅適用適當的稅率,但從企業收到繳稅通知時開始計算,即應扣除企業辦理手續的時間。高明孝表示,如果項目因企業過錯而延遲,企業願意支付賠償金。
與《青年在線》交流時,越南青年企業家協會主席鄧鴻英認為,對於那些因職能部門在土地估價和土地使用費計算工作中延遲而受影響的企業,應完全取消這項補充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