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自11月1日起將平均零售電價下調2%,居民生活用電同步由六檔改為五檔計費,最高檔為每千瓦時3844越盾。生產、經營用電的峰、谷、平時段劃分也在同日調整。越南財政部方面表示,新階梯電價使約94%的客戶有機會降低每月電費。
電價下調被視為減輕企業運行成本的一個因素。經濟專家阮智孝(Nguyễn Trí Hiếu)分析,用電企業已開始按新價格結算,直接效應會較快出現;但節省下來的電費要在多個生產、供應環節間傳導,可能需要約三個月。他強調,電力成本在不同行業總成本中佔比從約1%至2%到10%不等,用能密集的行業感受更明顯。
越南零售協會(AVR)副秘書長阮文十(Nguyễn Văn Mười)指出,超市、購物中心和便利店需持續運行中央空調、照明及冷藏冷凍設備,電費在運營成本中佔比可觀。對連鎖規模大的企業,2%的降幅每月可節省數十萬至數億越盾。他認為,生鮮食品、冷凍食品、飲料、加工食品以及塑料、玻璃、鋼鐵等生產耗能較高的商品,更可能反映電價下調的影響。
不過,阮文十表示,超市貨架上的標價難以立即隨電價下調。在售商品可能是在數週甚至數月前按舊成本生產入庫,企業需先消化庫存;加之其他投入成本上升和供應鏈時滯,不少企業會優先維持售價以修復財務狀況,而非直接降價。部分企業可能把節省下來的費用用於促銷、直接折扣或穩定必需品價格。
經濟專家黃清田(Huỳnh Thanh Điền)提到,越南今年前10個月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平均上漲4.57%,價格壓力仍在。他認為,降低電價與降低成品油稅費等政策有助於減輕企業和居民負擔,但投入成本下降不等於售價下降;必需品需求對價格變化不敏感,企業可能選擇維持價格以改善利潤。他建議國有企業率先在必需領域降價以形成示範效應,並推動資金進入生產經營、改善供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