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家競爭委員會11月5日下午公佈核查結論後,Grab越南啟動對司機的退款安排。Grab方面表示,2024年至今約有0.13%的行程扣費超過與司機合作伙伴分成收入的35%上限,按乘客支付總額計算,相當於GrabCar的28.76%和GrabBike的28.28%。企業解釋,部分時段供需波動或算法錯誤導致收費超出系統設定。

退款預計總額約39億越盾,自11月5日起自動存入仍在運營司機的錢包。對於已終止合同的司機,Grab將通過短信或電子郵件要求其在11月30日前提供本人名下銀行賬號,以便完成退款。

國家競爭委員會初步核查指出,Grab的價格、費用和扣款結構包含多個組成部分:“平臺費”向乘客收取,“應用使用費”向司機收取並按行程靈活浮動。監管機構認為,評估這一體系需綜合考量各項收費、司機實際所得收入比例以及信息提供的透明度。

在費用調整方面,Grab宣佈自11月10日起,司機合作伙伴應用使用費(不含代收稅)的浮動區間由最高28.76%下調至乘客支付總額的0%至25%。同時設定控制上限:企業收取的平臺費與應用使用費合計不超過乘客支付總額的32%。調整後,扣除費用和稅費,GrabBike司機可獲得行程總額約60.59%至85.59%,GrabCar司機為59.68%至84.31%。

面向乘客的平臺費也同步下調。GrabBike方面,2公里以下行程由每趟3000越盾降至1000越盾,2至6公里由3000越盾降至2000越盾,6公里以上維持3000越盾。GrabCar方面,3公里以下由5000越盾降至3000越盾,3至4公里由5000越盾降至4000越盾,4公里以上不變。此外,Grab承諾自2027年2月26日至12月31日,對10公里及以上行程給予總車費10%的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