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法院已排定於11月18日開庭審理Bemes公司總經理黎清坦(生於1950年)涉嫌欺騙客戶一案,預計庭審持續13天,含休息日。案件涉及健興CT6項目519套公寓,調查認定購房者未獲國家承認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俗稱“紅本”),涉案金額超過5310億越南盾。同案另有5名前地方官員被控失職造成嚴重後果。
根據起訴書,健興CT6項目僅經原河西省(今屬河內市)人民委員會批准1/500詳細建設規劃,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其後未作出調整該規劃的決定。Bemes公司獲准按1/500規劃變更土地用途實施項目,但黎清坦自2010年10月起擔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期間,被指組織施工嚴重違反已批准的規劃。
起訴書稱,自2011年3月起,黎清坦就項目法律手續作虛假廣告,宣稱項目已獲批准、公寓及工程設計符合建設規定、售價已包含土地使用權價值,以使客戶相信併購買違規建設的公寓。調查認定,黎清坦向519名客戶出售519套不具備辦理紅本條件的公寓,非法獲利逾5310億越南盾,這也是519名購房者遭受的損失金額。
針對涉案官員,起訴書指出,Bemes公司在設計、施工、監理、驗收等環節存在嚴重違法,導致項目長期不具備辦理紅本和上市交易條件。原健興坊人民委員會及原河東郡建設監察部門的被告未通過檢查發現並制止違規,被指對519名購房者的特別嚴重後果負有責任。
5名被告分別為原健興坊人民委員會主席杜文興、原副主席阮維鴛、原副主席裴文鵬,以及原河東郡建設監察副監察長阮文南、副監察長王登軍,均被控失職造成嚴重後果。黎清坦被依刑法第198條第2款起訴,該款規定的刑罰為1億至5億越南盾罰金或1至5年監禁。
該案曾於2023年8月開庭,河內市人民法院合議庭在審理後決定退回卷宗補充偵查。此次重新排期距首次開庭已逾兩年,法院尚未公佈補充偵查的具體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