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家銀行頒佈的第53/2026/TT-NHNN號通知於2026年11月15日正式生效,對銀行業人工智能系統的安全、風險管理和部署條件作出規定。通知按風險程度分級管理,AI系統影響範圍越大,須滿足的管控要求越高。適用對象包括信貸機構、外國銀行分行、支付中介服務組織、移動貨幣服務組織、信用信息公司及銀行業內其他相關單位。

通知明確,AI系統自動執行支付交易時,若達到以下任一條件即被列為高風險:個人客戶單筆交易超過1000萬越南盾,或單日交易總額超過2000萬越南盾;機構客戶單筆交易超過5000萬越南盾,或單日交易總額超過1億越南盾。此外,AI系統自動決定發放5000萬越南盾及以上信貸的,同樣屬於高風險系統。

對於被列為高風險的AI系統,部署機構須在正式投入運行前完成網絡安全檢查與評估,並定期或在發生重大變更時重新評估。系統還須滿足數據安全、變更管理、事故處理、操作日誌記錄等要求,並控制AI運行中產生的特定風險。

通知要求建立人工監督與干預機制,確保AI不取代人在銀行業務中的責任和權限。機構須對高風險AI系統開展影響評估,按三道防線管理風險,並控制模型、倫理、外包和供應鏈相關問題。系統正式運行前,須建立檔案、按規定評估條件並提交有權層級審議決定。

越南國家銀行表示,人工智能近年在該國銀行業應用日益廣泛,涵蓋信用評分、貸款審核、支付欺詐識別、自動諮詢和電子身份識別等領域。該行指出,技術在提升處理速度和運營效率的同時,也帶來網絡安全、數據保密、模型風險和外包活動等隱患,可能直接影響客戶的合法權益,因此新規以風險分級為基礎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