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2026年繼續沿用2022至2025年階段的多維貧困標準,同時把社會補助基準從每月50萬越南盾上調至54萬越南盾。據《健康與生活報》報道,新標準依據第351/2025/NĐ-CP號議定和第335/2026/NĐ-CP號議定執行,前者規定貧困線適用至2026年12月31日,後者確定補助基準。

按照現行多維貧困標準,農村貧困戶指人均月收入在150萬越南盾及以下、且基本社會服務有3項以上指標短缺的家庭;城市貧困戶的人均月收入門檻為200萬越南盾及以下,短缺指標條件相同。短缺程度按第07/2021/NĐ-CP號議定所列就業、醫療、教育、住房、生活用水、衛生和信息等指標評估。

補助基準上調後,部分群體的月度補助隨之變化。報道舉例說,貧困戶中4歲以下感染艾滋病毒的兒童可領取基準的2.5倍,即每月135萬越南盾;4歲至16歲以下者按2倍計算,即每月108萬越南盾。新基準自2026年7月1日起適用,議定自10月5日起生效,正在按舊標準領取補助者轉入新標準並補發差額。

新政策還放寬了在學人員的年齡限制。報道稱,16歲及以上屬於社會補助對象、正在接受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或攻讀第一個大學學位的人,可繼續享受政策至課程結束,不再受此前22歲上限的約束。

報道還列出貧困戶在其他領域的待遇:貧困戶成員由國家預算繳納醫療保險,在困難地區等特定情形下自行到非登記首診機構就醫仍可按100%比例由醫保基金支付;貧困家庭學生按第238/2025/NĐ-CP號議定在符合條件時獲免學費或學習費用支持;每戶每月獲相當於30千瓦時電價的電費補助,報道給出的數據為4.6萬越南盾。

報道援引2026年初公佈的數據說,全國多維貧困戶和接近貧困戶共1,089,151戶,佔總戶數的2.95%。其中北部山區和丘陵地區多維貧困率最高,為13.27%,約41.7萬戶,佔全國貧困戶和接近貧困戶的四成以上;東南部地區最低,為0.29%,約1.63萬戶。報道並提到,2027年起收入貧困線將上調,貧困和接近貧困家庭數量可能隨之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