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一項新議定規定,自2027年起,部分1967年出生的老年人可按每月162萬越南盾的標準領取社會補助,但須滿足議定所列的全部條件。該議定同時確定社會救助基準額為每月54萬越南盾,作為計算符合條件對象月度補助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