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法院對Phó Đức Nam(Mr Pips)、阮和平(Shark Bình)及另外186名被告的一審庭審於11月8日上午進入辯論階段。阮和平在檢方提出9至10年有期徒刑量刑建議後自行辯護,稱對判決前景感到擔憂和害怕。
阮和平在庭上稱,自己自2001年起從事創新領域,認為創新企業面臨的最大風險之一是“法律盲區”,即新產品和新模式出現時法律尚無完整規定。他以Ngân Lượng公司為例稱,該公司2008年起步,直到2017年才獲得越南國家銀行頒發的支付中介和電子錢包經營許可,未獲許可期間曾多次因涉嫌違法與職能部門接觸。
阮和平還稱,新技術產品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並引述一名受害人在庭上的陳述,稱Phó Đức Nam主導的交易平臺曾向客戶宣傳可通過他的支付中介通道付款以建立信任。他稱Ngân Lượng是銀行數字化和電子支付領域的領先企業,如今因“一個壞客戶”而站上被告席,公司可能也無法繼續存在。
就個人責任,阮和平稱自己在偵查階段即如實供述、承認責任,但認為起訴書和檢方論罪意見未充分適用可減輕刑事責任的情節。他強調自己與Phó Đức Nam沒有關係,未與Nam商議、約定或分利,並稱在發現投訴增加時有阻止動作,請求合議庭客觀考量其角色、責任、減輕情節及主動克服後果的表現。
針對辯護律師稱Ngân Lượng自2021年底起停止與Phó Đức Nam合作、此後交易與Nam無關的說法,河內市人民檢察院代表援引阮和平在偵查機關及11月2日庭審中的供述回應。檢方稱,阮和平供述自2022年初起Ngân Lượng停止與投訴較多的外匯平臺合作,但此後仍產生與這些平臺相關的交易。
檢方還援引Phó Đức Nam的訊問筆錄稱,Ngân Lượng錢包由土耳其的財務部門開設和管理,至2023年未產生投訴的平臺仍通過Ngân Lượng運作;2020年起Ngân Lượng方面曾指導Nam新開錢包時使用不含平臺名稱字符的郵箱。檢方另引述阮氏南的供述稱,2021年後阮和平叫停了投訴較多的外匯平臺相關錢包,但未產生投訴的平臺支付仍正常進行,檢方認為三人的供述相互吻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