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金甌省教育與培訓廳11月8日通報,已就一起初中生被同班同學打傷住院事件發出整改文件,要求各校在發現校園暴力後最遲12小時內提交書面快速報告,不再等待最終結論或受害學生出院。該廳同時要求學校不得隱瞞、輕視或推諉責任,即使事件發生在校外、課外時間也不例外。
據金甌省教育與培訓廳的要求,學校負責人須直接指導、檢查並明確信息接收、干預和跟蹤的責任分工;發現事件後須立即通知職能部門、直接管理機構和教育廳,隨後持續更新處理結果。對於有違法跡象、存在繼續造成傷害風險或超出學校處理能力的事件,學校須立即與公安、鄉坊人民委員會配合,保全信息和證據,不得自行調解代替移交有權機關處理。
文件還要求學校及時保護受害學生,提供醫療和心理支持並通知家長;處理過程須結合教育、幫助學生改正行為、保護個人信息,並保障學生返校後的安全。在預防方面,班主任須與家庭配合,及早發現矛盾以及當面或網絡上的欺凌、威脅跡象;學校加強對外部區域和易發暴力時段的監控,公開接收反映的渠道並保護提供信息者。教育廳責成業務部門參謀檢查,並審議對遲報、瞞報或報告不實組織個人的責任。
事件發生於11月5日約16時,地點在清城中學(Trường THCS Tân Thành)旁Cái Tràm Lớn巷一帶。據《青年報》此前信息,14歲的C.H.G.H因同學H.Đ.K(同為14歲、8C班學生)說自己不寫作業、抄同學作業而生氣,用右腳踢K.,又用手擊打K.的身體及其所戴頭盔共6下,隨後離開。K.出現軟組織損傷、頭痛、背痛,被送往金甌省婦產兒童醫院住院。
學校當天發現本校學生打人後,安排教師約請雙方家長到場處理。兩家人商定待K.出院後到校釐清矛盾、徹底處理違規行為;K.家屬則請求坊公安與學校配合,對H.進行教育和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