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金瓯省教育与培训厅11月8日通报,已就一起初中生被同班同学打伤住院事件发出整改文件,要求各校在发现校园暴力后最迟12小时内提交书面快速报告,不再等待最终结论或受害学生出院。该厅同时要求学校不得隐瞒、轻视或推诿责任,即使事件发生在校外、课外时间也不例外。

据金瓯省教育与培训厅的要求,学校负责人须直接指导、检查并明确信息接收、干预和跟踪的责任分工;发现事件后须立即通知职能部门、直接管理机构和教育厅,随后持续更新处理结果。对于有违法迹象、存在继续造成伤害风险或超出学校处理能力的事件,学校须立即与公安、乡坊人民委员会配合,保全信息和证据,不得自行调解代替移交有权机关处理。

文件还要求学校及时保护受害学生,提供医疗和心理支持并通知家长;处理过程须结合教育、帮助学生改正行为、保护个人信息,并保障学生返校后的安全。在预防方面,班主任须与家庭配合,及早发现矛盾以及当面或网络上的欺凌、威胁迹象;学校加强对外部区域和易发暴力时段的监控,公开接收反映的渠道并保护提供信息者。教育厅责成业务部门参谋检查,并审议对迟报、瞒报或报告不实组织个人的责任。

事件发生于11月5日约16时,地点在清城中学(Trường THCS Tân Thành)旁Cái Tràm Lớn巷一带。据《青年报》此前信息,14岁的C.H.G.H因同学H.Đ.K(同为14岁、8C班学生)说自己不写作业、抄同学作业而生气,用右脚踢K.,又用手击打K.的身体及其所戴头盔共6下,随后离开。K.出现软组织损伤、头痛、背痛,被送往金瓯省妇产儿童医院住院。

学校当天发现本校学生打人后,安排教师约请双方家长到场处理。两家人商定待K.出院后到校厘清矛盾、彻底处理违规行为;K.家属则请求坊公安与学校配合,对H.进行教育和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