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法院對Phó Đức Nam(Mr Pips)及另外187名被告的初審於11月8日結束辯論。在進入量刑評議前,審判委員會讓被告們作最後陳述。Phó Đức Nam向所有受害人道歉,表示希望儘早彌補後果,並請求獲得寬大處理,判處30年有期徒刑,而非檢察院建議的終身監禁。

Phó Đức Nam在最後陳述中稱自己患病,請求在服刑期間定期接受檢查治療。他在結束前表示,長期服刑不知是否還有人愛他,若有,他希望在監獄中結婚。其父Phó Đức Thắng和母親Lê Thị Liễu也請求法庭判處比檢察院建議更輕的刑罰。Lê Thị Liễu再次要求對兒子進行精神鑑定,稱他患有嚴重雙相情感障礙。

Lê Thị Liễu還陳述家庭境況,稱夫妻二人均患多種慢性病,家中還有兩位年近90歲的母親需要贍養。她請求法庭考慮讓她或丈夫在監外照顧老人、患病的孩子,並創造條件支持彌補案件後果。另一被告Lê Khắc Ngọ(Mr Hunter)也向被侵佔財產的投資者道歉,請求減刑和彌補後果,希望與Mr Pips有機會迴歸社會。

在論罪意見中,河內市人民檢察院建議以詐騙侵佔財產罪判處Phó Đức Nam終身監禁,以洗錢罪判處10至11年,總刑期為終身監禁;建議其父母各因洗錢罪判處6至7年。對Lê Khắc Ngọ,檢察院建議以詐騙侵佔財產罪判處終身監禁、以洗錢罪判處9至10年,總刑期終身監禁。

檢察院認定,這是有組織犯罪的典型案件,分工明確,不同部門雖執行不同環節但共同指向侵佔財產目的。檢察院強調,損害不僅限於被侵佔的金錢,還包括經濟枯竭和家庭幸福破裂,許多受害人借債、變賣房產仍淪為負債者,有的家庭婚姻破裂、子女失去上學機會,甚至有受害人曾想自殺。檢察院認定Phó Đức Nam是主謀、頭目,處於詐騙網絡最高位置,Lê Khắc Ngọ位居第二。

檢察院指控Nam指使、運營整個系統,並在扣除運營成本後獲利最多;除詐騙外,還通過數百億越南盾的犯罪所得進行交易、購買資產和加密貨幣,涉及洗錢金額約5610億越南盾。Ngọ被認定管理20個辦公室,組織引誘受害人投資,對287起詐騙案負責,侵佔金額約3390億越南盾;他用犯罪所得購買4處價值約71億越南盾的房地產和143公斤金塊(約1880億越南盾),涉及洗錢金額約1950億越南盾。檢察院稱,醫療核查及與Nam接觸的人員未記錄到其精神健康異常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