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在第353號決議中要求教育部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制定並提交關於教育機構內使用智能手機和社交網絡的總體方案,並按不同學段作出相應安排。該決議由總理黎明興代表政府簽署,涉及2026年10月政府例行會議。
決議同時要求教育部指導、督促和檢查各地及教育機構落實措施,加強對學生和學員的道德、人格、民族傳統與歷史教育以及守法意識教育,重視建設校園文化,整頓和防範校園暴力,保障教育環境安全、健康、友好和積極。
在教學內容方面,政府要求教育部集中審查和調整普通教育課程與教科書內容,使其精簡、務實、有效;教育部會同財政部及各地核查需求,按年度制定具體路線圖,以基本解決缺學校、缺教室問題,並提請有權限的層級安排資源。
決議還要求教育部抓緊完善材料,提請政府頒佈決議,修改補充並更新政府落實政治局第71號決議的行動計劃,該決議涉及教育培養突破發展。對於陸地邊境地區寄宿制普通學校,政府要求完善管理、組織和運行機制,加強指導、檢查和培訓,及時糾正已投入使用學校存在的問題。
根據決議,教育部須跟蹤每所學校進度,督促地方在2026年11月內完成第一階段學校剩餘項目,並在2027年8月30日前完成第二階段學校項目;同時彙總地方困難,提請建設部和財政部審查並指導重新核算建設單價,使其貼近各地實際。政府提示,不應出現單價不足、致使地方依賴軍隊和公安力量支持的情況。
此前,峴港市和旺鄉成為首個出臺規定、管理16歲以下學生使用手機和社交網絡的地方。2025-2026學年開學前,多地要求學校收緊對學生校內使用手機的管理;胡志明市教育培訓廳曾計劃禁止學生在課間和校內教育活動期間使用手機,教師允許用於學習任務的情況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