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和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11月8日通報,已對30歲男子武庭秀(音譯,綽號“小紅”)作出起訴決定並實施逮捕羈押,以調查其在參加忌日宴期間因矛盾而持刀傷人的行為。警方指控的罪名是“故意傷害”。

據警方初步信息,8月26日,武庭秀在錦林鄉拜井一村一戶熟人家的忌日宴上,與40歲、居住在溪油鄉的H.V.T.發生矛盾,雙方爭吵並推搡。在場人員勸開後,武庭秀離開現場,但隨後持一把刀返回,連續攻擊H.V.T.,致其重傷。傷情鑑定結果顯示,H.V.T.的身體損傷比例為50%。

經過調查和補充案卷,慶和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於11月7日逮捕武庭秀,次日公佈起訴與羈押決定。錦林鄉公安表示,武庭秀此前有賭博和使用違禁毒品的前科,曾多次被職能部門傳喚、提醒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