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省公安廳近日就兒童仿真武器玩具的買賣與存放問題發出警示,稱此類活動呈上升和複雜化趨勢,隨著2027年丁未年春節臨近,情況更為突出。警方指出,塑料彈、鋼珠彈、水彈槍以及激光槍、刀具、弩等玩具,正在不少集市、雜貨店和學校門口公開出售,並在社交網絡和電商平臺上被廣泛宣傳兜售。
警方認定,這類玩具屬於法律嚴禁生產、進口、流通、運輸和存放的危險玩具。調查顯示,其中大部分產品來源為走私貨,經運輸、集結後按批發到零售的鏈條分銷。興安省公安廳表示,這些玩具不僅可能造成兒童受傷,還會對心理和認知產生負面影響,刺激暴力行為。
警方還提到,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外形類似軍用武器的仿真玩具威脅、恐嚇他人,用於搶劫、強佔財產或擾亂公共秩序。興安省公安廳稱,過去一段時間的處理主要集中在小賣點,尚未打掉供貨源頭,因此春節期間將加強對集貨倉庫的源頭追查,嚴肅處理為首人員。
在處罰方面,職能部門表示,非法生產、存放、運輸、使用、買賣被禁危險玩具的行為可被處以1000萬至2000萬越南盾罰款,並沒收全部贓物和違規工具。對於經營違禁品、走私貨的行為,罰款按貨值確定,個人最高可達1億越南盾,組織最高可達2億越南盾,違規者還須銷燬全部贓物並上繳非法所得。
若利用仿真武器玩具威脅他人精神以侵佔財產、故意傷害或擾亂公共場所,違規者可能視行為性質和程度被追究刑事責任,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搶劫財產、強佔財產或擾亂公共秩序。興安省公安廳網絡安全處建議家長關心並教育子女認清此類玩具的危險性,不要購買、給予或贈送這類產品;商戶須遵守法律規定,不進口、存放或出售危險玩具。
警方同時呼籲民眾,一旦發現出售危險玩具的個人、經營場所、集貨倉庫或社交賬號、網絡群組,應儘快向最近的公安機關報案,或通過興安省公安廳官方Zalo、Fanpage舉報,以便及時阻止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