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將從2027年起實施新的國家多維貧困標準。據越南電視臺報道,農村地區用於認定貧困戶的收入上限由每人每月150萬越南盾提高至220萬越南盾,城市地區由200萬越南盾提高至280萬越南盾。新標準同時更全面地評估基本社會服務可及性。
除收入外,新標準還考察就業、醫療、教育、住房、信息、生活用水和環境衛生等基本社會服務指標的短缺情況。按新規定,一戶被認定為貧困戶,須人均收入不超過規定上限,且在上述基本社會服務指標中短缺三項及以上。
報道稱,按新標準複查後,多地貧困戶和近貧戶數量上升。老街省興慶鄉河貴大一家此前已脫貧,複查後重新被列為貧困戶,人均月收入約180萬越南盾,住房也已破舊。興慶鄉洪卡村原有2戶貧困戶和8戶近貧戶,複查後分別增至21戶和17戶;清化省田光鄉上進村的貧困戶和近貧戶數量也比此前階段增加。
報道指出,複查結果使地方政府能夠掌握各戶的具體短缺情況,據此制定貼近實際需求的幫扶方案。報道同時提出,提高貧困標準對基層減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除即時救助外,還需重視創造生計、幫助民眾獲得穩定就業和收入,並逐步改善住房、醫療、教育及基本服務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