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1日,高速公路第三交通警察隊(交通警察局)的工作組在從法雲(河內)到宜山(清化)的南北高速路段執行巡邏和檢查任務。
同一天約11點,在Km259處,工作組檢查了一輛車牌號為47H-006.XX的客車,由V.H.Q.(1983年出生,居住在得樂省)駕駛,行程從甲八車站(河內)到得樂省聯運車站,有可疑跡象。
在檢查過程中,職能部門發現客車車廂和車底載有貨物。
男司機承認,同一天約17點,他在城市內的寄貨點和車站的常客處接收貨物。車上的貨物約6噸,包括:木薯粉、苗木、包裝材料、裝魚的泡沫箱等。此時車上有約9名乘客。
警方確認該客車超載超過允許載重量的214.9%。職能部門已製作行政違規記錄,以處理司機和車主。
交通警察局正在與越南公路局合作,對高速公路上經營客運的車輛進行違規處理的高峰期。
檢查集中在高速公路的起點、終點、收費站以及進出高速公路的區域,全天24小時執行。
實施首日,職能部門已檢查了1,036輛車,製作了109起違規記錄(64名司機,45名車主),扣除31起駕駛執照積分,吊銷28起許可證,暫扣3起車輛,確認1起偽裝合同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