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提議強制規定在公寓中安排電動車停車位和充電區

據此,該部提議修訂國家公寓技術規範——QCVN04:2021/BXD,方向是補充強制性規定,要求新建公寓項目必須安排:電動車停車區、電動車充電區、電池更換區以及電動車的防火規定。

電動車停車區與其他區域分離

具體而言,在公寓中安排電動車停車區必須位於項目已批准的面積內。如果無法在室外或地面安排,則安排在公寓內的停車處。

公寓樓內的電動車停車區必須靠近出入口,靠近坡道。如果安排在地下室,必須便於通風和消防力量接近。

根據建設部的提議,電動車停車區需要單獨分區和安全距離,分離電動車停車區和內燃機車輛停車區。分離電動汽車停車區和兩輪電動車停車區。

保持停車區之間的最小間隔距離為2米,如果無法確保上述距離,必須使用牆或隔板,材料為不燃材料,最小高度為2米。

電動車停車區的面積計入公寓停車總面積,電動車停車區的交通通道必須便利,不阻礙車輛和行人。

此外,電動車停車區的防火系統必須安裝通過溫度、煙霧和火焰圖像識別早期火災的監控攝像頭系統。必須有適合電動車火災爆炸特性的處理方案。

通風排煙系統必須確保維持煙霧層下邊緣高度不低於QCVN 06:2022/BXD附錄D的規定。

電動車停車區的電力系統必須確保為各負載提供足夠的運行功率。

電動車停車區的照明系統必須有足夠的亮度和均勻分佈,防止眩光,並配備完整的應急照明系統、同步的逃生指示牌。

必須安裝完整的允許停放車輛類型標誌、劃線漆、規定板和直觀安全警告。

對於新建公寓,建設部提議必須為居民安排電動車停車區,滿足地方綠色交通工具轉換路線。

對於現有公寓,安排電動車停車區取決於實際空間組織和基礎設施條件。

收緊電動車充電區規定

此外,對於電動汽車充電區,建設部提議補充規定,電動車充電區必須與其他區域分離,保持充電區之間距離為2米,每個充電區不得安排超過20個充電位。

每個充電隔間的面積不得超過1500平方米(如果設在地面),或1000平方米(如果在地下室)。隔間必須用防火隔牆、安全空隙或等效技術解決方案分隔。

對於兩輪電動車充電區,每個區域最多安排150個充電位。每個隔間的面積不得超過500平方米(如果在地面)或300平方米(如果在地下室)。該區域必須有直接通往外面的逃生通道和獨立的通風系統。

對於電動車電池更換區,建設部提議不得安排在公寓內部,必須安裝在便利位置,不阻礙交通。

根據建設部的數據,全國約有670萬輛汽車,其中約20萬輛是電動汽車。同時,全國約有7000萬輛摩托車,其中約300萬輛是電動摩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