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9日,廣義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玉心簽署了針對阮洪(56歲,居住在廣義省錦城區)的行政處罰決定,他是洪雲麵包店的老闆,因違反多項食品安全規定,導致多人食物中毒。
根據決定,阮洪實施了7項違規行為,包括:未按規定註冊成立個體工商戶;使用來源不明的原材料;食品生產過程未確保單向原則;食品生產、加工、儲存場所未與汙染源隔離。
生產、經營食品未獲得食品安全條件認證;生產屬於自我公告範圍的產品但未按規定進行自我公告;生產、經營食品導致5人以上食物中毒,影響健康,但未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
阮洪(洪雲麵包店老闆)被罰款總額超過2.13億越南盾。
此前,從2025年12月11日15時至12月13日8時,許多居民在廣義省洪雲麵包店銷售點購買並食用了帶餡麵包。
到2025年12月11日下午,一些人出現腹痛、腹瀉、嘔吐、高燒、頭痛等症狀,隨後類似症狀的病例增加,需住院急救和治療。
2025年12月13日,職能部門檢查了向洪雲麵包店銷售點提供肉醬、辣椒醬等的生產場所,並與阮洪進行了工作。
職能部門將食品和病理樣本送至芽莊巴斯德研究所進行檢測。結果顯示食品受到微生物汙染,是導致食用麵包者食物中毒的原因。
基於衛生廳的報告、檢測結果和相關文件,錦城區人民委員會於1月10日對阮洪製作了行政處罰記錄。在此基礎上,廣義省人民委員會決定處以超過2.13億越南盾的行政罰款。
除了罰款形式外,省人民委員會還暫停洪雲麵包店所有食品生產、加工、經營活動4個月。同時強制店主按規定註冊成立個體工商戶;回收並銷燬所有違規食品。
阮洪還需承擔所有食物中毒受害者的檢查、治療和處理後果的費用,補救措施的執行期限為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30天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