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議對未使用的房地產徵稅

4月21日上午,國會繼續討論社會經濟狀況和國家預算。

提出我們正在增長但基於何種基礎的問題,嘉萊省代表團代表、國會財政預算委員會委員黎黃英指出,當前的基礎是否足夠穩固以實現兩位數增長目標?

擔憂信貸資金大量流入房地產

鑑於信貸資金長期流向錯誤地方,私人投資80%依賴銀行貸款,貸款利率高,代表黃英認為這一現狀導致只有高利潤行業或資產投機才能承受,帶來諸多後果。

實際上,大部分信貸流入投資性房地產,河內和胡志明市的房價達到年平均收入的25-30倍,而國際慣例僅為4-6倍。導致年輕人辛勤工作30年仍買不起房,使對公平的信心開始動搖。這不僅是經濟問題,也是長期的政治和社會問題,據代表所言。

引用日本、中國等國家的實際情況,房地產投機狀況源於銀行信貸“養肥”。因此,當審視近期銀行信貸餘額時,代表“特別擔憂”,房地產信貸在4年內增長132%,從2021年的1900萬億越南盾增至2025年的超過4500萬億越南盾,是工業增速的2.4倍。

同時,2025年房地產信貸是工業信貸的1.81倍,是農、林、漁業信貸的5.3倍,而房地產並未創造可持續就業、生產價值或出口。令人擔憂的是,2024-2025年房地產信貸激增37.6%,而工業信貸僅增長9.4%。

“因此,我們越南正在用被束縛的雙腳跑馬拉松,資金被困在投機資產中而非流入創造實際價值的地方。我建議政府通過市場工具控制投機性房地產信貸,避免使用行政命令。”代表黃英說道。

建議對進展緩慢的房地產徵收費用和稅款

基於實踐,代表認為應強制按領域分配信貸,使信貸轉向生產和技術。立即根據經濟效益和土地投入使用時間徵收土地使用費。首先納入首都法試點,隨後在特別城市法中規定。

其中,代表建議對於項目進展緩慢超過24個月的土地必須承擔遞增費用,第二套及以上未投入使用或出租的房地產必須適用累進稅。

所有這些收入來源應納入社會住房基金、舊公寓重建和必要城市基礎設施,以打擊投機動機,迫使土地迴歸實際使用價值,為實際增長創造空間。

代表阮如蘇(北寧省)也認為需要重組經濟資金引導機制,使資金流向正確地址和真正需求,創造增長動力。實際上並非缺乏資金,而是資金分配和使用方式的問題。

“金融體系正面臨雙重悖論,即信貸/GDP比率高達146%,但經濟仍缺乏中長期資金。根本原因是期限錯配,過度依賴銀行的短期資金來滿足長期需求。”阮如蘇先生說道。

據代表所言,以短養長不僅帶來流動性壓力,還使資金無法流入高附加值領域,反而被吸引到形式安全但效率低的領域。這是導致增量資本產出率維持高位的原因,使我們不得不投入更多資金以實現增長水平。

因此,代表認為貨幣政策應從總量寬鬆轉向有目標的資金引導,優先資金流向創造實際價值的生產。減少對銀行信貸的依賴,實質性發展資本市場、股票、企業債券,形成中長期資金引導渠道,發展透明的債務買賣市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