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6日消息,西寧省公安廳經濟警察局已對專事非法開採、運輸、銷售邊境鄉農田表層土壤的團伙進行筆錄,並暫扣1臺挖掘機和4輛卡車。
具體而言,經過跟蹤,經濟警察局發現由6人組成的團伙相互勾結,在福志鄉和美貴鄉非法開採、運輸、銷售農田表層土壤。這兩個鄉均為西寧省的邊境鄉。該團伙利用偏遠地區地形,等待水稻收割後接近農民,協商獲取農田表層土壤,隨後調動機械和卡車運往別處銷售。
經濟警察局牽頭協調福志鄉公安和美貴鄉公安,在各條道路上同步部署多個小組和檢查站,當場抓獲該團伙在5個不同地點進行開採、運輸和銷售農田表層土壤的行為。
這些人供認,僅在2026年4月,該團伙就組織開採、運輸了約300輛卡車的農田表層土壤,數量約3000立方米,以每車120萬至180萬越南盾的價格出售。
根據規定,農田表層土壤屬於礦產資源,不得擅自開採和運輸。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整理卷宗並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