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清查出廣南基礎設施公司安富與福安項目的哪些問題?

該公司獲得廣南省(舊)人民委員會批准投資開發福安新區房地產項目,規模為69,166.71平方米,總投資額為737.25億越盾;以及安居民區住宅建設項目,規模為299,424平方米,總投資額為2610億越盾,資金來自投資方自有資金和其他融資。

目標是形成綠色、清潔、美麗的居民區,滿足仙福縣和三圻市(舊)居民的住房需求;同時完善技術基礎設施和社會基礎設施,實現區域基礎設施的同步連接。

清查工作指出了上述兩個項目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和不足。

根據清查結果,兩個項目的1/500規劃在實施過程中經歷了多次調整。

在遵守環境保護規定方面:QNIC公司未定期執行監測計劃、日誌和採樣記錄等內容。

福安項目至今仍未完成項目邊界內399.3平方米的補償和安置工作。

該項目正在施工中,部分工程未按批准設計施工,在交通、排水等環節仍存在問題和錯誤。

截至清查時,福安項目尚未全部完工,比最初批准的投資計劃延期了8年10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在遵守住房和房地產經營法律法規方面,清查指出:

– 關於項目資金,安富項目未扣除土地出讓金和土地租金超過245億越盾,原因是QNIC公司尚未獲得第7批土地(765.3平方米)的具體土地價格批准。

– 關於投資合作和土地使用權轉讓,QNIC公司與First Real公司合作籌集安富項目資金,但未向廣南省建設廳提交書面報告。廣南省建設廳未發出通知說明其符合資金籌集條件,這違反了政府第99號令關於住房法實施細則的規定。

QNIC公司通過343塊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定金合同籌集資金,其中僅179塊地符合轉讓條件,不符合規定。

QNIC公司尚未履行第7批土地(765.3平方米)的財務義務,該部分金額超過50億越盾。目前,該公司正在辦理手續,將上述財務義務金額抵扣尚未扣除的補償、徵地、安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