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調查,公安機關確定,Tien此前與杜德D.(31歲,安江省龍川市坊居民)相識並租用過他的汽車。
到5月10日,Tien再次找到杜德D.租用一輛福特Ranger皮卡車(租期2天,租金80萬越南盾/天)。杜德D.同意出租。
由於欠債,Tien打算將這輛汽車拿去抵押換錢。
為實施行為,Tien上網尋找並僱用他人偽造了該車的證件。
拿到假證件後,Tien將租來的汽車開到美壽坊地區,以1億越南盾的價格抵押,用於還債。到了還車期限,杜德D.聯繫Tien但未果。
杜德D.的家人已向龍川市公安機關報案。5月19日,Tien到當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供認了全部違法行為。
安江省公安正在繼續調查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