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電線杆上貼一張廣告只需幾秒鐘,但清除紙張、去除膠水並恢復表面卻需要多人及公共資源。要讓街道長期保持乾淨,城市不能僅僅繼續開展清理行動。必須追查組織者、僱傭張貼者和受益者,強制他們修復後果,同時為正當事需求建立合法的分類廣告渠道。
據《年輕人報》電子報在平興和坊的記錄顯示,張貼者只需將車停靠路邊,塗膠、貼紙,然後迅速轉移到下一個地點。整個過程僅需幾秒。當記者反映情況後,坊公安已傳喚相關人員調查,他們不得不親手撕下已貼的廣告。
在上述案件中,違法者僅需幾秒鐘就造成汙染,但社區和職能機構處理、修復所花費的時間卻長得多。紙張可以撕掉,但膠水和粗糙的表面仍會殘留。
過去三年來,胡志明市已動員超過40萬人次清除了近350萬張違規傳單和廣告。這些數字背後是幹部、戰士、團員和民眾的時間,以及社會為處理少數人造成的後果所付出的成本。
亂貼廣告因此不僅僅關乎美觀。電線杆、綠樹、公交候車亭和公共設施是服務社區的資產。擅自將這些表面變成免費廣告牌,實質上是將公共空間用於私人利益。廣告商可以從數百張傳單中找到客戶,而社區則要承擔清潔、維修費用,並忍受雜亂不堪的景觀。
現行法律已有明確規定。2012年《廣告法》第8條第16項禁止在電線杆、電杆、交通信號燈柱和公共綠地懸掛、放置、張貼或塗畫廣告產品。自2026年5月15日起,第87/2026/ND-CP號法令第50條第1款規定,違規個人可被罰款500萬至1000萬越南盾,組織違規罰款加倍,並強制拆除或清除廣告。
罰款額度已大幅提高。當前問題不在於缺乏制裁,而在於準確確定責任人。直接張貼者應對其行為負責。僱人、指示或組織張貼者也應依法處理。被廣告推廣的產品或服務提供者需說明與傳播活動的關係。如果只處罰受僱者,處理僅觸及最後一環,難以影響受益者。
廣告單上的電話號碼是重要的核查線索。市政府已主張收集電話號碼、地址和廣告內容,移交公安部門檢查。然而,出現在電線杆上的電話號碼並不能自動證明機主就是張貼者或僱傭張貼者。在處理前,職能機構需通知相關人員陳述,並與交易地址、經營地址、監控錄像及直接張貼者證詞核對。嚴格管理不等於僅憑一個電話號碼就推定責任。
確定違規者後,補救措施必須切實執行。造成後果者應自行清除廣告並恢復公共空間。如果設施受損或公共力量代為處理,市政府應考慮設立機制,強制違規者償還實際清潔和維修費用。該機制需有法律依據、透明計算方式和具體憑證。當違法者既要支付罰款又要承擔修復成本時,僱用他人張貼數千張傳單就不再是廉價的營銷手段。
胡志明市也需將清理行動轉化為常態化管理流程。每次投訴應附有照片、時間和地點,並在各坊之間共享,以發現跨區域作案者。效率不應僅以出動人數或清除紙張數量衡量。更有意義的指標是被查明的個人或組織數量、已執行的處罰決定、強制整改的案例數以及再犯率。
然而,處罰只是解決方案的一半。有關就業、租房和民生服務的信息反映了真實需求,尤其是在工人、學生和自由勞動者聚集的區域。市政府可在市場、文化館、工人住宿區和社區活動點設置免費或低成本分類廣告欄。廣告應有期限,並註明責任人信息。同時,應建立按地區的分類廣告網站,並配有適當的認證步驟。
替代渠道並不意味著使所有分類信息合法化。涉及非法放貸、賭博、欺詐或不合格職業介紹的內容仍需篩選並移交職能機構。目標是區分正當信息需求與違規廣告方式。當有了便捷且合法的發佈渠道時,處理那些蓄意佔用電線杆的人也就有了更堅實的基礎。
市民可以發現、反映並維護街區環境,但不能永遠做後續收拾爛攤子的力量。一個乾淨的城市不是單靠大規模集中清理就能造就的。它需要一種機制,讓打算貼廣告的人明白,行為會被發現,收益不足以彌補罰款,並且他們需要自己承擔清潔費用。當責任與利益掛鉤時,電線杆才能擺脫作為免費分類廣告牌的無奈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