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7日上午,峴港市歷史檔案中心一樓的小房間裡坐滿了人。國家第三檔案中心的幹部們遠道而來,拆除封條,將60多年前赴南幹部的遺物交到親屬手中。
“60多年來,我們一直牽掛著,想方設法把這些赴南幹部的遺物歸還給他們的家人。”國家第三檔案中心主任陳越華說。
“這確實是我父親的筆跡。”
作為從國家第三檔案中心辦理領取遺物手續的4個家庭之一,阮氏芳草(峴港市)與丈夫和兒子早早出現在交接儀式上。
芳草是赴南幹部阮友判的獨生女。
根據檔案信息,1954年潘先生北上,後南下工作。在返回南方前,他將證件、財產、金銀等交給統一委員會代為保管。
芳草表示,和平日後,父母回到峴港生活,二老只有她一個女兒。
在父母去世前,芳草完全不知道父親在赴南階段曾將黃金和檔案寄存在北方。
“我父親是個很簡單的人,幾乎不在意自己的財產、金銀和利益。在世時,每當我們遇到困難,他和母親都會對我說‘能活著就是幸運了’,他的戰友甚至犧牲了都不知道埋骨何處。所以我從沒想過父親會在國家第三檔案中心存有黃金。”芳草說。

最近,《年輕人報》刊登了為赴南幹部阮友判的財產尋找親屬的消息,事情才突然有了進展。芳草聯繫了檔案部門,得知父親有一枚金戒指和一套檔案,60多年來保存完好。
8月16日,在交接儀式前一天,芳草在自己家中接受《年輕人報》記者採訪時,甚至仍不敢相信國家第三檔案中心傳來的消息。原因是家裡的一些文件細節與國家機構提供的信息不吻合。
“我擔心得胸口發悶。父親去世幾十年來,我一直思念他。由於檔案中一些細節不符,我擔心萬一不是父親的,而是別人的,我們認領了就太對不起人了。”她說。

8月17日上午,親眼目睹父親赴南檔案開封的時刻,芳草一隻手按著胸口,另一隻手努力保持神色平靜。
看到檔案影印件上父親手寫的字跡和一枚金戒指時,芳草對著《年輕人報》記者和幾位工作人員幾乎歡呼起來:“這確實是我父親的筆跡,妹妹,我永遠忘不了父親的筆跡。”
彷彿看到父親的身影完整重現。
與峴港另外4個獲還赴南檔案的家庭一樣,阮氏花梅(70歲,現居胡志明市)和丈夫手捧父親(烈士)被珍藏了60多年的檔案時,難掩激動。
花梅是烈士、赴南幹部阮文金(原廣南省維川縣維中鄉人,1968年犧牲)的獨生女。
金先生1949年入黨,從小積極參與家鄉的革命活動。八月革命前,他是一名國語(越南語)傳播教師。在抗法戰爭期間,他參加了各類單位和團體。
1961年,根據上級調令,金先生赴南工作。

8月17日上午,花梅與丈夫胡玉隱一同出席。兩人表示,幾天前接到已故父親遺物認領通知後,夫妻倆立即訂了機票飛往峴港。
花梅說,父親犧牲時她還小,信息主要靠家族裡的長輩講述。
“1990年以前,維川縣(舊)曾通知我關於父親的赴南檔案,但當時交通十分困難,家裡只好委託國家保管。”花梅講述道。

今年7月底,她無意中讀到《年輕人報》上提到父親的赴南檔案,便聯繫並辦理手續將材料寄往國家第三檔案中心。僅3天后,該中心就發來了確認回覆。
“這些遺物在檔案機構存放了65年,也差不多是我父親犧牲的歲月。如今,國家第三檔案中心親手將這些遺物交還給我。”
“此刻,我因思念父親而心痛,也因國家如此鄭重、負責地珍藏這些遺物而感動。”花梅激動地說,雙手顫抖著捧著父親的檔案,裡面包含62頁紙和一枚金戒指——那是父親赴南時留下的。
檔案機構和親屬感謝《年輕人報》
除了芳草和花梅的家庭外,另有兩位峴港赴南幹部的親屬也從峴港市歷史檔案中心領回了遺物。
在發言時,各家庭代表和國家第三檔案中心主任陳越華都對政府機構特別是《年輕人報》的廣泛傳播,盡心盡力聯繫並幫助親屬找到信息表達了感謝。
“我們努力尋找了很久,但未能聯繫到家屬。當《年輕人報》報道了這個故事並得到各機構幫助後,親屬方面聯繫了我們,大部分都與遺物信息吻合。”
“由於這些遺物意義神聖,我們決定前往峴港舉行交接儀式。”花梅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