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高速公路保持車距:讀者支持但擔心其他車輛“見縫插針”

越南交通警察局剛剛發佈通知,開始對高速公路上不保持安全車距的行為進行處罰。違規處理從8月27日開始,適用於法雲—球耶—高布—眉山—45號國道—宜山高速公路。

根據規定,在路面乾燥、天氣正常、車速超過60公里/小時的情況下,與前車的最小距離為55米。如果車距小於55米,將被視為違規。

讀者支持

在得知交警局開始處罰高速公路上不保持安全車距的行為後,許多讀者表示贊同,認為這是常見且潛藏事故風險的違規行為。

讀者“西部人”提醒司機們:“各位司機注意:準備好足夠的罰款,或者改掉‘見縫插針’的習慣,這種習慣讓其他司機非常惱火。”

讀者段仲水寫道:“全力支持。希望在全國範圍內和每一天都執行。這個問題已經引發多年不滿!”

一些讀者還建議對高速公路上其他不安全行為進行處罰。

讀者“山”提出意見:“支持,還建議嚴厲處罰慢速佔用左車道的行為。”

同樣,讀者海黎認為應儘快實行左車道超車原則,以限制慢車佔用左車道導致高速公路擁堵的情況。

擔心在高速公路上實際駕駛時“計算”車距

與此同時,許多讀者關心的是,司機正主動保持正確車距時,突然有其他車輛插入的情況。

讀者阮文勇疑惑道:“很對。但很多時候按法規保持車距,卻被其他車插入,那我要被罰嗎?”

讀者清平認為有兩個問題需要澄清:“第一,後車正在保持正確車距,但有其他車插入中間,此時後車無意中成為違規車輛。第二,用肉眼無法準確測量55米,所以我認為也需要有一定的寬容。”

讀者陳軍也問道:“如果正在保持55米車距,有另一輛車‘見縫插針’,這算違規嗎?”

讀者陳巴提出類似情況:“如果我正按規定的車距行駛,但後車超上來‘見縫插針’,緊接著測量車距,那怎麼算呢?”

此外,一些讀者擔心在實際中確定安全車距並不簡單。

讀者楊孟常軍認為邊開車邊估算車距會給司機帶來壓力:“緊張啊,邊開車邊算準距離有點累。算了,保持100米吧,保險。”

一位郵箱為yeup****@gmail.com的讀者認為,司機需要更多證據來在違規爭議中保護自己:“在高速公路上保持安全車距會被見縫插針。車輛應配備多個行車記錄儀,以證明自己沒有違規。”

不僅限於同一車道兩車之間的距離,一些讀者還建議嚴處不確保安全的變道行為。

讀者卡卡寫道:“應對不保持車距的變道車輛處以重罰。”

從一名司機的角度看,讀者陳真實認為雨天在高速公路上“見縫插針”特別危險。

這位讀者分享:“我也是司機,看到那些在高速公路上鑽空子的人,脊背發涼,尤其是下雨天。慢一點但穩妥啊,兄弟們,而且真正開得好是平安去平安回。超車、別車、加塞、搶道、插隊那是新手乾的事。平安到家,老婆孩子才高興。如果傷了自尊,請多包涵。”

對違規行為進行非現場處罰和現場處罰

關於上述規定,8月26日,交通警察局代表向《青年報》透露了更多執行信息,表示在高速公路上保持安全車距“是司機需要養成的習慣”。

該局代表解釋,在時速100公里時,車輛每秒行駛約28米。以100米車距計算,只有約3.6秒來發現、反應和處理情況,這是確保安全的最短時間。

同時,交通警察局的統計顯示,高速公路上超過30%的嚴重事故直接源於這一原因——導致極其慘烈的連環追尾事故。

該單位代表表示:“正因如此,交通警察局認為,要徹底預防事故,就必須嚴格執行高速公路上保持安全車距的規定,在風險尚未變成後果之前!”

關於違規處理進程,該單位表示,未來將加強應用智能監控攝像頭系統和專業技術設備,進行監控、非現場處罰以及直接處罰違規行為。

在進一步回答需要保持的車距時,交通警察局表示需按規定執行——即在路面乾燥、無霧、路面不滑、地形平坦、道路平直、視野良好的條件下,不同速度對應的安全車距按規定分檔執行。

當車速低於或等於60公里/小時時,最小安全車距為35米。

對於時速在60公里以上、80公里及以下的範圍,最小車距為55米。

對於時速在80公里以上、100公里及以下的範圍,最小車距為70米。

對於時速在100公里以上、120公里及以下的範圍,最小車距為100米。

“當車流量增大,或因前方事故造成擁堵時,以低於60公里/小時速度行駛的駕駛人應主動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車距。這一車距取決於車輛密度和實際交通情況,以確保交通安全。”該局代表向《青年報》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