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2日上午,越南副總理范氏清茶與國會副主席阮氏清共同主持關於《兒童法》、《殘疾人法》、《疾病診療法》、《藥品法》和《酒類危害防控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法律草案的會議。
按生命週期管理醫療設備
會上,衛生部部長陶紅蘭表示,衛生部正與各部委、行業審查藥品和醫療設備流通規定,朝著提高價格公開透明、減少供應鏈中間環節和層級的方向推進。
衛生部正在研究制定《醫療設備法》,預計於2027年10月提交國會。
擬議內容之一是按產品生命週期和供應鏈管理醫療設備,與溯源相結合,並符合越南作為成員國的國際條約。

衛生部還提議建立同步、統一、互聯互通的醫療設備共用數據庫。設備信息將被集中更新和管理,用於管理和溯源。
據陶紅蘭介紹,目前價格管理主要依據公立醫療機構招標活動形成的數據。
與此同時,私立醫療機構不按該機制進行招標,因此數據尚未充分反映市場價格水平。
因此,衛生部提議讓管理部門掌握充分的售價信息,以便診療機構參考,將中標價與實際成交價進行比較,從而發現價格不合理的情況。
允許醫院直接與生產商談判
衛生部提議允許投資主體、醫療機構在方案達成一致並確保售後服務、維護保養要求的情況下,直接與生產商或設備所有者談判、採購和進口醫療設備。
陶紅蘭部長認為,對於醫療設備,成本不僅在於購買設備,還會在使用過程中產生,如維護、保養和耗材。直接接觸生產商有助於保障供應並減少中間環節。
衛生部同時提議加強競爭、預防壟斷,並執行《價格法》關於掛牌、申報和公開價格的規定。
會議總結時,副總理范氏清茶認為,按產品生命週期和供應鏈管理醫療設備是必要的,但需要明確概念,以確保執行一致。

副總理表示,按產品生命週期管理必須與減少中間層級的要求相結合,符合國際條約、國內法律以及相關法規和標準。
副總理強調三大要求:削減中間環節;確保透明,尤其是價格和醫療設備方面;建設並充分開發用於管理和發展的數據。
其中,價格透明必須與溯源相結合。管理部門必須充分掌握醫療設備信息和數據,以提高監督和預警不合理價格的能力。
關於採購機制,副總理要求研究從根本上改革招標、訂貨機制,同時發揮集中招標和價格談判的作用。
副總理表示,可以研究靈活採用多種方式,從集中招標、各醫療機構分別招標到直接與生產商進行價格談判,以適合不同情況。
採購方式多樣化旨在提高效率,同時減少醫療設備供應鏈中的中間層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