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6年前9個月交通安全秩序情況新聞發佈會上,9月25日下午,交通警察局副局長範越功大校通報了保障車輛間安全距離的規定。
據他介紹,在執行上述規定前,職能部門已對適用路段進行了仔細考察。標誌、標線、監控攝像頭系統等條件也均符合規定。
同時,交警僅在法雲-宜山高速公路已提前公開的2個地點處理違規行為。
在高速公路上執行車距規定的過程中,範越功大校表示,當地單位處理的違規行為很少,且完全屬於故意違規,有圖像清晰證明整個過程。
重點進行宣傳教育、提醒駕駛員也對民眾產生了很好的效果。在剛過去的9月2日假期期間,該高速公路上未發生3車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目前,河內正在準備部署基礎設施(標誌、標線),以便駕駛員在日新橋上執行保持安全距離的規定,並預計將在升龍橋、永綏橋、清池橋進一步應用。
據範越功大校表示,管理機構的觀點並非為了處罰。
“我們的觀點是為了宣傳教育。當有關於車距的標識時,民眾會自行養成保持安全距離的習慣,以保護自己的生命和財產,避免發生事故,特別是連環事故。
我們並不把處罰放在首位”,交通警察局副局長補充道。

自9月27日起在日新橋試點降低最高允許速度
此前,職能部門發佈通知,在日新橋試點調整速度,以確保交通安全、減少擁堵。
據此,1號車道(靠近中央分隔帶的汽車道)的最高允許速度在雙向均從90公里/小時降至80公里/小時。
2號和3號汽車道的最高速度保持不變,為80公里/小時。
4號車道供摩托車和自行車使用,繼續適用40公里/小時的最高速度。
建設廳建議民眾遵守標誌系統、路面標線,按允許速度行駛,並保持車輛間的最小安全距離。試點時間為6個月,從2026年9月27日至2027年3月27日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