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中國“大佬”5200萬美元跨境轉移資金,兩名前銀行員工協助

為了讓這筆鉅額資金通過銀行系統,各被告得到了兩名前銀行員工的協助,相關卷宗被偽裝成進出口業務進行準備。

根據河內市人民檢察院已作出並移送法院準備開庭審理的起訴書,這些卷宗和合同背後並不存在實際的貨物買賣活動。兩家企業被用來跨境轉移資金,交易總額超過5200萬美元,相當於近1.2萬億越南盾。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讓這些數百萬美元的資金能夠以商業支付名義轉移,該團伙得到了黎登科(Lê Đăng Khoa)和丁氏歷(Đinh Thị Lịch)的助力,兩人曾在東方商業股份銀行(OCB)河內分行工作。

資金通過沒有實際貨物的合同流轉

根據起訴書,這條跨境“輸送”數千萬美元的線路始於阮孟玲(Nguyễn Mạnh Linh)與中國籍人員鄭燕飛(Zheng Yan Fei,又名馮果東)之間的關係。

兩人自2019年起相識。此後,玲通過其在越南設立和使用的企業,參與越南與中國之間的資金轉移活動。

尋找客戶的上游由鄭燕飛負責。當有人需要跨境轉賬時,此人先商定費用,然後與玲配合實施。

根據起訴書,當有客戶需要將資金從越南轉到境外時,錢會被轉入玲的個人賬戶。隨後,玲將錢轉入企業賬戶,以進行國際支付交易。

反向則相反,當境外的資金轉入越靈公司賬戶後,玲提取現金再交給鄭燕飛。

由此可見,資金可以雙向跨境流動。但要讓這些交易以國際支付的形式完成,該團伙需要有企業和能夠體現貨物買賣活動的憑證。

起訴書指出,被使用的兩個法人是越靈公司和豐林公司。

在紙面上,這些企業從事電子元器件的進出口業務。

他們與境外合作伙伴簽訂購銷合同,主要涉及芯片電阻類商品。

然而,訴訟機關指控這兩家公司並沒有與所申報交易相對應的實際經營活動。相關合同和憑證被用於跨境轉移資金。

為了讓這些卷宗能夠進入銀行交易,玲的團伙還需要了解企業手續、會計和國際支付的人員。這一環節引出了兩名前OCB員工的角色。

兩名前銀行員工與數十億越南盾的取款

黎登科和丁氏歷曾同在OCB河內分行工作。根據起訴書,歷是科在客戶服務部門的員工。

通過與阮孟玲的關係,科參與協助與公司手續和銀行交易相關的工作。

據訴訟機關稱,科和歷為玲提供諮詢和指導,幫其準備用於國際支付業務的卷宗和手續。

這些工作包括完善法律卷宗、憑證以及銀行檢查和審核過程中的相關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調查結果認定歷從越靈公司在MSB銀行開設的賬戶中進行了16次取現,共計969億越南盾。

不僅如此,歷還進行了七次存款,共計超過364.6億越南盾,存入阮孟玲的個人賬戶。

根據起訴書,科獲利約4000萬越南盾。歷被認定的金額為3000萬越南盾,與六個月的會計工作有關。阮孟玲被認定獲利約3億越南盾。

除兩名前銀行員工外,參與企業運營和會計工作的人員也被調查機關查明。

其中,中國籍人員孟軍(Meng Jun)受玲之託,掛名豐林公司並參與實施交易。但由於孟軍為中國籍,便請妻子黎氏好(Lê Thị Hảo)掛名企業經理,自己則擔任會計長。

根據調查結果,好籤署了一些卷宗並進行了取款,但並不知曉資金轉移活動的實際目的。調查機關沒有對好進行刑事處理的依據。

另一人黎清芳(Lê Thanh Phương)自2021年7月起受玲之託掛名會計。根據起訴書,芳從事會計工作、簽署憑證並按要求參與交易。

在這條交易鏈條各環節人員的參與下,兩家企業成了數千萬美元跨境轉移的中轉站,調查機關認定的總金額高達近1.2萬億越南盾。

超過4000萬美元轉出,近1200萬美元轉入

根據起訴書,越靈公司共辦理了向境外轉移3550萬美元的交易,同時從境外接收1100萬美元。

在豐林公司,轉出境外的金額為470萬美元,接收的金額為70萬美元。

將兩家企業的交易相加,調查結果認定被非法跨境轉移的資金總額為5200萬美元,相當於超過1.2萬億越南盾。

其中,超過4020萬美元從越南轉到境外,相當於超過9238億越南盾。反向則近1180萬美元被轉入越南,相當於超過2694億越南盾。

根據起訴書,在需要向中國合作伙伴匯款的人員中有陳青松(Trần Thanh Tùng),與AEG公司的交易有關。該企業將超過638億越南盾轉入了阮孟玲的賬戶。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款項被記為“購買工程樹木的定金”,儘管實際上並不存在憑證內容所述的樹木買賣交易。

另一起案件是中國籍人員楊靜(Yang Jing),河內一家技術企業的分公司經理。

據訴訟機關稱,楊靜讓員工使用賬戶進行了八次轉賬,共計14億越南盾,用於向中國轉移資金的需求。

這些案例表明,該團伙如何從有需求的各上游接單收款,隨後利用個人和企業賬戶進行跨境資金轉移。

與此同時,被認定負責尋找客戶並協調組織資金轉移活動的鄭燕飛,已於2025年6月11日離境越南。

調查機關已向中方辦理司法委託手續,但在完成卷宗時尚未收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