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17日審議《證券法》修訂草案,財政部長吳文俊代表政府作呈文。草案補充電子交易規定,要求保障證券領域電子交易安全,並明確證券公司獲准經營證券業務後可提供的服務範圍。修訂還旨在精簡機構、提升交易市場運行效率,並與現行法律和國際標準銜接。
同日,國會還審議了《會計法》《獨立審計法》修訂草案。吳文俊表示,會計法草案取消會計服務領域全部經營條件和行政手續,包括會計服務活動檢查、通知報告義務以及收回會計服務經營條件證書等規定。獨立審計法草案則取消審計服務經營條件證書核發時關於營業執照、企業登記證或投資登記證的條件,並減少兩份申請材料。吳文俊稱,草案通過後不會增加執行所需的人力與財政資源。
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主任潘文邁在審查報告中表示,委員會贊同頒佈上述法律草案的必要性,認為其有助於制度化削減行政手續和經營條件的主張,並解決實踐中的障礙。
財政部長阮文俊在10月17日下午的會議上作陳述。
財政部長阮文俊就3項法律草案作陳述。
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主任潘文邁就3項法律草案作審查報告。
10月17日國會會議上,財政部長吳文俊受總理委託提交《證券法》修訂草案,擬新增第6a條,允許對證券領域新技術、產品、服務和商業模式進行受控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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