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17日上午舉行分組討論,審議《郵政法(修訂)草案》。在胡志明市代表團第2組,國會主席陳青敏表示,草案有多項新內容,包括從“事前審查”轉向“事後監管”、加強數字化以及基於數據管理郵政活動。
陳青敏援引數據說明市場變化:2025年郵件量預計約40億件,較2010年增長12倍;營收約87萬億越南盾,增長逾21倍;企業數量從約40家增至760家。超過90%的郵件量和包裹與電子商務相關。他表示,郵政已不只是傳統信函寄遞服務,而正成為數字經濟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草案,行政審批程序擬從14項減至1項電子登記。管理部門不再像許可制那樣在企業運營前深入審核材料,而是集中檢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企業自行負責滿足經營條件並接受登記後監督。陳青敏認為這有助於降低市場準入門檻,但事後監管只有在數據充分、監管能力足夠時才有效,因此需明確企業共享數據的義務,尤其是郵件標識碼、行程和事故信息,並對小企業提供技術支持。
討論還涉及郵政服務與運輸、倉儲、物流之間的法律邊界。陳青敏表示,草案按活動本質界定郵政服務,包括收寄、分揀、運輸、投遞以及與郵件直接相關的倉儲、訂單處理、包裝和退回環節,同時與獨立的運輸、倉儲和物流活動區分。他建議補充具體區分標準,明確供應鏈各方的法律責任,避免管理重疊或法律空白。
對於每件郵件全程唯一標識碼的規定,陳青敏認為這是重要進步,但實施中須平衡國家管理、安全保障與個人隱私、數據保護及企業合規成本。他建議明確數據最小必要收集原則、透明的風險分級,並遵守個人數據保護法律。在賠償機制方面,他建議研究允許收件人在24或48小時內檢查內件損壞,並考慮對故意造成的損失不設賠償上限。這些均為討論中的建議,尚未成為已通過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