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樂省第十一屆人民議會(任期2026至2031年)10月20日召開第三次專題會議,審議並通過27項決議,涉及社會保障、土地管理、公共投資、財政預算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等領域。其中,會議通過了關於該省2026至2031年階段吸引人才、支持培訓和發展人力資源政策的決議。
根據決議內容,通過招聘或接收方式進入該省機關、單位擔任公務員、公職人員且符合規定條件的引進人才,可獲得一次性初期補助:本科5000萬越南盾,碩士7000萬越南盾,博士10億越南盾,副教授15億越南盾,教授20億越南盾。符合條件者還可獲得每月最高1000萬越南盾的租房補助。
除一次性補助和租房補助外,政策還規定,對經有權機關認可的工程、項目、科研課題、倡議和創新方案,建立與利潤或商業化價值掛鉤的待遇機制。政策重點面向高科技農業、加工製造業、可再生能源、物流、生態旅遊、特色文化、城市基礎設施發展、教育、金融、投資以及科學技術、創新和數字化轉型等領域的高質量人力資源。
該決議還規定,對經有權機關選派參加優先行業領域研究生培訓的幹部、公務員和公職人員提供培訓支持;對省內教育機構教師按規定條件攻讀博士學位或評聘教授、副教授職稱提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