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太原省公安廳表示,近期購買、租用、借用銀行賬戶用於違法活動的現象趨於複雜。公安廳指出,這類做法常被用來掩蓋身份、轉移資金流向,增加職能部門調查和追查的難度。

據太原省公安廳介紹,招攬對象多為學生、勞動者或有額外收入需求的人,接觸渠道包括社交網絡和在線平臺。常見說法包括“出租銀行賬戶收佣金”“代開賬戶”“高價收購銀行賬戶”或“只需提供賬戶、無需做任何事”,以金錢或物質利益換取賬戶信息、銀行卡、一次性驗證碼(OTP)或賬戶使用權。

公安廳警告,出租、出借或買賣銀行賬戶存在風險,賬戶可能被用於接收、轉移與詐騙、賭博、洗錢等違法行為相關的資金。屆時,賬戶持有人可能被職能部門核查、澄清,若存在協助、幫助或違反法律規定的情形,還可能被追究責任。公安廳還提到,招攬者常用“只是掛名”“與交易無關”“出問題不負責”等說法讓當事人放鬆警惕。

太原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處稱,自2026年初至今,已核查並行政處罰2名買賣銀行賬戶用於網絡賭博的人員。公安廳建議,發現賬戶出現異常交易或懷疑被他人盜用時,應立即聯繫銀行並通知最近的公安機關;收到網上買賣、租用銀行賬戶的邀約時,應保存相關信息並主動提供給公安機關。

公安廳強調,每個銀行賬戶都與個人身份信息綁定,因此無論對方承諾支付金錢或佣金,都不應將賬戶交給他人使用,並呼籲民眾提高警惕、保護賬戶信息,避免成為網絡違法活動中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