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省新河林河鄉(Tân Hà Lâm Hà)公安10月24日通報,已對一名男子製作筆錄並完善案卷,以審議處理其謊報遭搶劫手機的行為。該男子名為N.Đ.T.,2008年出生,居住在新河林河鄉。

據新河林河鄉公安此前接到的報案,T.稱10月22日20時許,他經過新河林河鄉雲慶村(Vân Khánh)一段水泥路時,被三名陌生青年持刀威脅,一部銀色iPhone 17 Pro被搶走。接報後,鄉公安調集力量開展檢查、核實。

公安在詢問中發現T.的陳述存在多處不合理之處,並結合對報案區域的監控數據提取和轄區內人員排查,認定其被搶財物的說法不屬實。面對公安收集的材料和證據,T.承認搶劫情節系自己編造。

鄉公安表示,T.編造遭搶情節的原因是他已賣掉這部iPhone用於還債。公安已就此製作筆錄、完善案卷,以審議對其違規行為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