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已部署多項特殊人才政策,並責成內政部牽頭制定關於人才工作的特殊機制和政策,同時建設統一的國家人才數據庫。根據越南之聲的報道,政府要求建立開放、靈活的國家人才標準框架,包括通用標準和按對象、行業、領域及任務類型劃分的特定標準。
在數據庫建設方面,政府要求統一管理國家人才數據庫、國家人才指標系統和國家人才門戶網站,並規定評估標準、數據收集、更新、驗證、連接和共享機制,確保信息安全和保護個人數據。政府還要求發展數字平臺和技術工具,用於人才搜索、對接、需求預測和調配,避免重複投資。
教育培訓部被責成主持構建“人才引領人才”計劃,推動資深專家與年輕人才之間的輔導、指導和交流,並建立早期發現、選拔、培養和發展人才的計劃。該計劃優先在重點和戰略領域早期發現和培養優秀學生與大學生,培養達到國際水平的專家、科學家、工程師、管理者和年輕企業家。
財政部將主持制定吸引和重用人才的特殊財政機制,每年用於人才工作的國家預算約佔GDP的0.1%,該比例包含在科技、創新和數字化轉型的總資源中,自主預算的地方可決定更高支出水平。政府還要求完善財政政策,鼓勵企業參與發現、推薦、吸引、重用和發展人才。
政府要求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將人才發展納入行業和地方的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與規劃,並將人才吸引、重用和發揮成效的結果作為評估機構、組織及負責人責任的依據之一。此外,政府要求簡化與人才相關的行政程序,建立與人才、專家、科學家和企業家的定期對話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