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24日下午分組討論《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政府總理黎明興在討論中表示,修訂目標是提高管理效力與效率,保障食品安全,同時為企業生產經營創造便利條件。
黎明興強調統一管理歸口:衛生部是負責食品衛生安全的國家管理機關,地方為衛生廳,鄉級則由文化社會部門承擔,並需補充食品安全專職人員。他同意代表們關於事後監管機制和檢查頻率的意見,認為企業公佈標準後,如何管控、抽樣和檢查的頻率十分重要。
黎明興表示,保障食品安全不僅是國家機關的責任,也需要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生產企業和消費者共同參與。他呼籲守法企業積極抵制違反標準的產品,並稱此事直接關係人民健康和消費者權益。職能部門應快速處理祖國陣線監督和民眾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暫停生產活動十分重要。
黎明興還表示,上述內容需在草案中繼續完善,並在政府法令和指導文件中具體化。同日分組討論還涉及《文化產業發展法》草案和《知識產權法》若干條款修訂草案。
越南衛生部長10月24日向國會呈報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共9章74條,擬由衛生部牽頭統一管理,補充電商食品經營義務、食品數據系統及採收屠宰後殘留限量要求;審查機構指部分突破性內容仍授權政府細化。
- 越南國會分組討論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總理強調加強事後監管 (本文)
- 越南國會討論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擬由衛生部統一管理
- 越南衛生部向國會提交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擬統一管理牽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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