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頒佈第335/2026/NĐ-CP號法令,自2026年10月5日起,符合條件的高齡公民可領取每月54萬越盾的社會養老金。該法令修訂了第176/2025/NĐ-CP號法令的相關條款,明確了領取對象與金額標準。根據規定,若受益人同時屬於其他按月社會救助對象,則按較高標準享受待遇。
新規擴大了收入條件範圍。此前2024年《社會保險法》要求領取者未享受退休金或按月社保補貼,而第176/2025/NĐ-CP號法令已允許正在領取低額退休金或社保補貼的75歲以上老人申領社會養老金,前提是其現有待遇低於法定標準。第335號法令延續了這一放寬思路,將月標準統一為54萬越盾。
法令同時賦予地方調整空間。第4條規定,若地方經濟社會條件允許,省級人民委員會可提請同級人民議會決定高於54萬越盾的救助標準,並可針對法令未覆蓋的困難群體出臺補充政策。這意味著各地實際發放金額可能高於中央基準。
與養老金髮放配套,越南社會保險機構已公佈2026年11月支付時間表。通過個人賬戶領取者,款項於11月首個和第二個工作日到賬;現金領取者可於11月2日至10日在支付點領取,未及時領取者可在11月11日至23日到交易點辦理。若支付日遇週末或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此外,自2026年9月28日起,根據第320/2026/NĐ-CP號法令,退休金及社會保障待遇領取者可在VNeID平臺創建社保賬戶,集成支付賬戶、電子錢包或移動貨幣賬戶以接收款項。社會保險機構正同步將社保編號轉換為個人身份識別號或公民身份證號,以標準化數據並便利待遇結算。







